本报北京4月13日电记者袁祥从中纪委、监察部获悉:重庆市万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该区移民局原出纳王素梅挪用巨额移民款赌博一案时,除对王本人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审判外,还认真调查该区移民局有关领导干部的失职问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了有关领导干部及人员的责任。
万州区移民局原出纳王素梅自199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擅自动用自己保管的单位保险柜中的资金,或利用自己保管的空白支票私盖出纳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到银行提取该局管理的移民资金行政管理费,先后37次挪用公款185万元进行赌博。1999年5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赌博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王素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王素梅所挪用的公款被全部追回。
王素梅一案暴露后,重庆市纪委即责成万州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调查了该区移民局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失职问题。经调查,长期以来,该局财务管理工作存在不按规定保管、使用法人印章和财务专用章,出纳长期未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到银行取款无严格审批制度,不对库存现金盘点,会计及财务主管监管不到位等混乱现象。同时,早有职工反映王素梅参与赌博及经常不在岗的问题,但未引起该局有关领导的重视。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及各自的错误事实,万州区纪委、监察局决定:分别给予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祖辉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宙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移民局副局长夏远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移民局财务科长彭德兴行政撤职处分,并建议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